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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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省高校第五批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2年05月26日 16:13  点击:[]

校属相关单位: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高校第五批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选拔工作的通知》(陕教工组办〔2022〕6号)要求,现就我校第五批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选拔重点

选拔工作紧紧围绕服务陕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聚焦实施乡村振兴和人才强省战略,以推动我省高校“双一流”“双高计划”建设为目标,突出发展潜力和创新思维,重点从“卡脖子”的关键核心技术领域、从事重大基础科学研究、急需学科专业的青年人才中进行选拔,加快培养高层次人才后备队伍建设。

二、人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恪守职业道德,坚持科学家精神,潜心一线教学科研工作。

3.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37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年龄不超过38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0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对长期服务于基层一线或贫困边远地区的优秀青年人才给予倾斜支持。

5.对在本项目支持期内,或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其他人才计划

(含项目、工程)支持的青年人才不再推荐。

三、进度安排

(一)学院推荐。申报人于6月1日前将个人业绩清单及申报书提交所在学院。各单位根据通知中的选拔原则和申报基本条件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后组织本单位学术委员会进行评议,并按照评议结果进行排序,于6月8日前提交学院推荐报告、候选人业绩清单及申报书。

(二)校内选拔。校人才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组织评审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经学校研究确定拟推荐人选名单。本批次我校推荐名额指标为10人。

(三)人选公示。拟推荐人员名单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按时提交上级部门评审。

四、申报材料

1.学院推荐报告1份(内容包括本单位开展评审推荐工作情况,具体的推荐程序等),如推荐人数超过1人,请排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2.申报汇总表1份。

3.申报书及附件材料合并装订一式1份(简装,双面打印)

4.如有涉密材料请进行脱密处理。

各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并对推荐人选业务水平、综合素质、师德师风、学术道德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核,做好推荐工作。

联系人:党梓睿、赵美玲

电 话:029-86168062

校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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