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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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科技大学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学科建设、发展规划、教学、人事和科技工作的副校长担任,成员由组织部、人事处、党办校办、教务处、科技处、学科办、研究生部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如下:

(一)根据学校发展战略,统筹全校人才工作,确定学校人才发展战略,研究审核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各项人才政策;

(二)对全校人才工作和队伍建设进行宏观管理,协调解决人才队伍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三)审定人才队伍建设经费预算和决算;

(四)检查监督各院(系)执行人才政策和开展队伍建设的情况;

(五)审议省部级以上人才项目人选,讨论并决定与高端人才引进相关的各项事宜;

(六)决定学校人才工作其他重要事宜。

陕西科技大学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校人才工作办公室)是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主任由分管人事工作的校领导兼任,副主任由组织部长和人事处长兼任;另设1名常务副主任,兼任人事处副处长。办下设3个科室。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一)落实国家、主管部门和学校关于人才工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以及学校制定的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协助领导小组做好维护人才队伍稳定和发展的工作;

(二)研究人才战略、人才规划和人才政策,为领导小组规划人才工作、制定相应政策提供研究报告、咨询建议和参考方案;分析队伍状况,收集多方信息,做好宣传工作,建设人才库,为学校的人才引进、培养和开发营造良好环境;

(三)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做好人才工作相关的各项服务与保障工作,统筹管理全校人才队伍建设资源,解决人才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四)协调校内各单位,引进海内外高端人才,培养校内拔尖人才,构建人才工作体系,统筹实施学校的人才工程,负责各类人才项目及其入选者的日常管理工作,落实拔尖人才、创新团队、外国专家和部分海外人才的选拔、聘用、考评等相关工作;

(五)加强教师与国际学术界和海外知名学者的联系,提升教师国际学术竞争力,组织海外归国博士参加锻炼与实习,培养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