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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十一批青年拔尖人才(B0)及高水平博士(B1)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01日 08:54 访问量:

校属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科技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陕科大校人﹝2018﹞4号)文件规定,现将我校第十一批青年拔尖(B0)和高水平博士(B1)人才遴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经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6月6日至2020年12月10日期间到岗工作或与我校签订就业协议的博士人才。

二、遴选程序

三、遴选依据

具体遴选条件请咨询人才办。

四、申报材料

1.请登陆学校人才办网页(http://rc.sust.edu.cn/index.htm)常用下载 “B类人才引进遴选申报书及附件证明材料模板”中下载。申报书打印2份,证明材料1份。

2.填报注意事项:

①近5年发表论文只填写入职前发表的第一作者论文,EI论文请填写英文版信息。论文提供检索证明,论文分区以中科院JCR分区为准。

②申报书中填写的参与项目均需提供证明材料。

③申报书“工作计划”填写请参考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基金的撰写要求(包含立项依据、研究内容和目标、技术路线方案、研究计划等)。

④申报书推荐单位意见请学院负责人填写并加盖学院公章。

五、岗位聘用及聘期考核

1.经校学术委员会评议通过且经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可按照学校文件享受相应岗位的引进待遇及岗位待遇,引进待遇自报到之日起起算。

2.凡入选青年拔尖人才(B0)及高水平博士(B1)的,按照“竞聘上岗、聘期考核、合同约束”的岗位聘用管理机制,由人事处代表学校与受聘者签订聘用合同,首个聘期四年,自报到之日起起算。

3.由用人单位提出首个聘期考核初步意见经学校审定后列入聘用合同作为聘期考核依据。

4.首个聘期考核合格的,续签聘用合同,按文件规定享受岗位待遇;首个聘期考核不合格的,学校有权按照合同约定降低岗位等级或解除聘任合同。

六、联系方式

请于2020年12月16日将申报书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需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同时签字)、盖章后送逸夫楼302B,电子版材料发送至lvshaozhong@sust.edu.cn邮箱。

联 系 人:吕少忠

联系电话:029-86132873

人事处(人才办)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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