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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七批青年拔尖人才(B0)及高水平博士(B1)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3日 09:10 访问量:

校属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科技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陕科大校人【2018】4号)文件规定,现将我校第七批青年拔尖(B0)和高水平博士(B1)人才遴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经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8年5月31日至2018年12月25日期间到岗工作或与我校签订就业协议的博士人才。

二、遴选程序


三、遴选依据

1.青年拔尖人才(B0)

⑴具有博士学位,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33周岁(其中已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项目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具有一年以上国外留学或访学经历,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发表本领域ESI高被引学术论文1篇,或SCI一区期刊学术论文2篇,或SCI二区及以上期刊或影响因子大于3.0的学术论文5篇,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①国内顶尖高校(所在学科在国内学科位次百分位排名前10%或进入ESI世界排名前1‰)或国内知名科研院所博士毕业或博士后出站,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参与过国家级科研项目(排名前三)或博士后在站期间获得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一等);

②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博士毕业或博士后出站,且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或博士后在站期间作为核心成员(排名前三)参与过其导师主持或负责的境外科研项目(相当于国内国家级);

③在本办法规定的“学科领军人才”领衔的科研团队,作为核心成员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排名前三);

④在国内知名科研院所任副研究员或相当职务,期间主持过国家级项目;

⑤具有2年海外科研工作经历,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副(助)研究员职位。

⑵经学校评议认定的其他青年拔尖人才。

2.高水平博士人才(B1):

⑴“中国科学院院长特别奖”或同等层次奖励获得者;

⑵具有博士学位,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具有两年以上在本专业从事科学研究或具有企业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限制至32岁),具有一年以上国外留学或访学经历,近五年在自然科学领域以第一作者发表SCI一区期刊学术论文,或SCI二区及以上期刊或影响因子大于3.0的学术论文3篇,或在SCI和EI期刊累计发表学术论文6篇;或在人文科学领域以第一作者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或在CSSCI源期刊(不含集刊及扩展版)上累计发表学术论文6篇,其中至少有一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转载或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①国内顶尖高校(所在专业在国内学科位次百分位排名前10%或所在学科进入ESI世界排名前1‰)或国内知名科研院所博士毕业或博士后出站,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或博士后在站期间获得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

②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博士毕业或博士后出站,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或博士后在站期间作为核心成员参与过其导师主持或负责的境外科研项目(相当于国内国家级);

⑶经学校评议认定的其他高水平博士人才。

⑷对通过学校博士招聘考核的博士或博士后,其学术业绩方面(发表论文及主持或参与项目)超出B0遴选条件,且满足B0其他基本条件,但无国外访学经历或国外访学经历不足一年的可以参加B1的遴选,经学术委员会评议通过,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最终审定的,可享受B1的支持条件。

四、申报材料

1.请登陆学校人才办网页(http://rc.sust.edu.cn/index.htm)常用下载 “B类人才引进遴选申报书及附件证明材料模板”中下载。申报书打印胶装3份,证明材料1份。

2.填报注意事项:

①近5年发表论文只填写入职前发表的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论文,EI论文请填写英文版信息。

②申报书中填写的参与项目均需提供证明材料。

③申报书“工作计划”填写请参考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基金的撰写要求(包含立项依据、研究内容和目标、技术路线方案、研究计划等)。

④申报书推荐单位意见请学院负责人填写并加盖学院公章。

五、岗位聘用及聘期考核

1.经校学术委员会评议通过且经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可按照学校文件享受相应岗位的引进待遇及岗位待遇,引进待遇自报到之日起起算。

2.凡入选青年拔尖人才(B0)及高水平博士(B1)的,按照“竞聘上岗、聘期考核、合同约束”的岗位聘用管理机制,由人事处代表学校与受聘者签订聘用合同,首个聘期四年,自报到之日起起算。

3.由用人单位提出首个聘期考核初步意见经学校审定后列入聘用合同作为聘期考核依据。

4.首个聘期考核合格的,续签聘用合同,按文件规定享受岗位待遇;首个聘期考核不合格的,学校有权按照合同约定降低岗位等级或解除聘任合同。

六、联系方式

请于2018年12月25日前将申报书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盖章后送逸夫楼302A,电子版材料发送至hr@sust.edu.cn。

联 系 人:赵美玲,党梓睿

联系电话:029-86168062



人事处(人才办)

2018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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