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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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

2021年05月24日 17:46  点击:[]

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要求,为鼓励高等院校教师在科学研究或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根据霍英东教育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2021年工作安排和《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2021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及要求

(一)青年科学奖

青年科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有突出成就,并取得重要成果的青年教师。

1.截至2021年4月30日,女性不超过40周岁,即1980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男性不超过38周岁,即1982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课题。

3.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科技创新、经济建设服务。

4.具有独立进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能力,有较强的科研发展潜力,已取得了较强影响的原创性成果并得到同行认可。

(二)教育教学奖

教育教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重要贡献的教师。

1.截至2021年4月30日,年龄不超过55周岁,即1965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教学教改课题或获得过校级以上教学名师等相关教育教学奖励。

3.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人才培养、经济建设服务。

4.具有独立进行教育教学的能力,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热爱学生,潜心本科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成绩显著,教学质量和成果突出。

二、申报程序

(一)根据文件要求,本次项目申报为限额申报,学校推荐青年科学奖和教育教学奖每项不超过1人。

(二)推荐工作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统一组织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三)学院推荐报告、推荐人选业绩汇总简表(加盖学院公章和院长签名)请于5月25日中午11:30前提交至校人才办(逸夫楼303)。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赵美玲党梓睿

联系电话:029-86168062

办公地址:逸夫楼303办公室

校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1年5月24日

上一条:关于第十二批青年拔尖人才(B0)及高水平博士(B1)遴选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第十一批“青年拔尖人才”和“高水平博士人才”遴选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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