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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推荐“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02日 15:16 访问量:

校属相关单位: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关于开展2017年度“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评选工作的通知》(陕高教组〔2017〕175号)和省委高教工委制定的《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附件1)精神,我省计划从2017年开始实施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每年评选一次,通过五年时间,重点支持建设属于省内领先、国内有一定影响力的高层次学科专业人才后备力量,为进入国家和省(部)级人才计划打好基础。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提升高端人才储备,着力培养、造就一批青年学术骨干,构筑良好的人才发展梯队,现就做好我校2017年度“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推荐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遵循高校人才队伍建设规律,加快全省普通高校青年后备人才培养,为建设高教强省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选拔原则

1.坚持服务中心。以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突出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撑引领作用,鼓励和引导学校青年人才发挥聪明才智,主动服务我省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企业,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2.坚持潜力优先。重点选拔和支持在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等重点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在项目研发、科学研究、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中贡献突出,在工作中表现出较强专业特质和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

3.坚持择优选拔。在制定标准、选拔程序、确定人选等环节始终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坚持以能力、潜力和业绩考察为重点,采取高校推荐和竞争性选拔相结合的方式,发现和推荐青年杰出人才,确保有较强研究水平和创新能力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4.坚持分类指导。兼顾不同层次高校人才队伍规模和学科、专业特长,统筹规划,同步推进,促进不同层次青年人才协调、均衡发展。

三、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3.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所研究学科领域崭露头角,获得较高成就及荣誉称号,有较好发展潜力和一定的社会影响;

4.具有较好的学术、专业发展潜力和创新思维,有志于在教学和科研一线潜心研究,建功立业;

5.年龄一般在35岁左右;

6.对博士在读期间已取得突出成果的应届毕业生可以破格选拔;

7.对于已经入选省级及以上人才项目支持计划的不再推荐。

四、选拔推荐程序

1.请申报人认真学习上级文件,仔细领会文件精神,按照申报条件及申报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其中申报书中不得空项、漏项,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客观性负责;申报人于2017年9月6日前将个人申报材料提交所在单位。

2.各单位根据通知中的选拔原则和申报基本条件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后组织本单位学术委员会进行评议,并按照评议结果进行排序。学院对评议结果进行研究后,将拟推荐人选按先后顺序填入《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4)。申报材料请于2017年9月8日前报至校人才工作办公室(逸夫楼302B),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rsc@sust.edu.cn。

3.校人才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组织评审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经学校研究确定拟推荐人选名单。

4.拟推荐人选名单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按时提交上级部门评审。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领会,广泛宣传,积极动员,确保将文件精神传达至每一位青年人才,紧密结合学校学科发展规划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做好候选人的评议选拔工作。

2.请各单位组织指导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申报书不得空项、漏项,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要严格把关。

3.各学院的推荐评议应坚持做到公平、公开、公正,确保每一位符合选拔原则和选拔条件的青年人才能机会均等的享受上级人才政策支持。

六、申报材料

1.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推荐表3份(附件2)。

2.附件材料1份(模板见附件3),附件材料每页均需推荐单位审核加盖公章。

联系人:赵 美 玲

电 话:029-86132873

E-mail: rsc@sust.edu.cn

附件1: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2: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入选推荐表

附件3:2017年度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附件材料模板

附件4: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推荐人选汇总表

校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7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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